她拍了拍孟宁的肩膀,说:“宁宝,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闪婚了,美色误人。”
长这么帅的老公,一时头脑发热也正常。
不过,长得好看不能当饭吃。
孟宁知道秦欢是什么德性,哭笑不得:“当初领证,长得帅确实是占很大的成分。”
傅廷修已经走到两人面前,孟宁为两人介绍:“这是我的闺蜜,秦欢,我们是从高中就认识的好朋友,欢欢,这就是我……先生,傅廷修。”
老公两个字她说不出口,孟宁有点不好意思,耳根都红了。
傅廷修看了眼孟宁,知道她脸皮薄,温和有礼的向秦欢打招呼:“幸会。”
秦欢回神,笑道:“傅帅哥,你好,长得真帅,孟宁眼光真好。”
说话时,秦欢看了眼傅廷修的车子,十万出头的车子,在这京市也就是薪资阶级的水平。
孟宁知道秦欢这话是客套话,秦欢恨不得她嫁入豪门,常说她长得这么漂亮,性格好,以后肯定能嫁得好。
孟宁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富豪也不是傻子,美貌是贬值的,生意人怎么会做亏本买卖。
孟宁只想过简单普通的日子,把小日子过好了,她就满足了。
秦欢对傅廷修的颜值还是很欣赏,长这么帅的男人,可真不容易见。
傅廷修温笑道:“我和孟宁还有事,就先走了,下次再一起吃饭。”
傅廷修自然将秦欢的心思看穿了,不过是孟宁的好友,傅廷修自然会给几分尊重。
“客气什么,你们忙,以后有的是机会吃饭。”
孟宁上了傅廷修的车,跟着一块儿走了。
车子开出几个红绿灯了,孟宁才想起来问:“我们去哪?”
“今天我请了一天假,先带你去买车,再带你去我家里。”傅廷修调侃道:“结婚一周了,你也应该知道自己老公住哪里,认认路。”
孟宁听到去买车,还是挺诧异的。
她的车子坏了,他昨晚什么也没说,她也没指望这个闪婚丈夫能做什么,今天他却直接用行动来告诉她,他上心了。
孟宁从小就跟母亲相依为命,家里没有男人,什么都得靠她们母女自己来。
孟宁很早就独立了,家里的水龙头,马桶,灯泡坏了,都是她修的。
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有人为她遮风挡雨。
就像昨晚,他把伞递给了她,接过她手里的重物,他是一家之主,站在前面,为她遮风挡雨。
孟宁侧头看着他,认识不久,她摸不透他的性子与经济情况,可也不想占人便宜。
“不用了,我那辆车修修还能开,就别乱花钱了。”
傅廷修就知道她会拒绝,说:“你什么都不要的嫁给我,这要传出去,我也没有面子,我赚的不多,却也足够生活开销,这些年我攒了些钱,买辆车完全没有问题。”
这话若让傅博轩听到,得膜拜啊。
傅廷修的身家别说买辆车,就算是随便买栋楼都是九牛一毛。
傅廷修拿男人的面子说事,孟宁还真不好说什么。
两人来到车店,孟宁不敢看太贵的车,傅廷修开的车子,也就十万出头,她买个这样价位的就合适了。
最后,孟宁选了一辆性价比高的车子,全款十一万,付钱的时候,她坚持自己付了五万块。
这五万,她攒了一年,还是省吃俭用的情况下才攒出来的。
别看孟宁长得温温柔柔,性子却说一不二,傅廷修也没办法,只能同意这个方案。
孟宁此举,倒也让傅廷修对她欣赏了几分。
他认识的女人之中,除了母亲,也就孟宁不贪他的钱,就连买车,孟宁还杀价了,让车店送了不少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