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大城市的路上,我已经把作业写完,父母鼾声如雷。
到家的时候,妈妈却忽然对我柔声细语起来。
「乐乐,妈妈也知道,这些年,没对你太好,可是你终究是妈妈养了十六年,小时候没奶水给你喝,我都是抱着你去找村里的刘阿姨……」
我点点头。
「可是现在弟弟要上小学了,得买房,还得是实验小学学区房,妈妈实在没办法了,宅基地我们已经决定卖了。你梅梅姐在酒店当前台,她说有路子给你找工作,爸妈没钱了,你得帮帮……」
我冷冷地问:「怎么帮?」
「要不就别念书了,梅梅姐那个方圆酒店五星级的,招临时工,而且那里出入的都是大老板,你长得好看,随便搭上一个也能挣钱……」
到现在,我终于认清了,眼前这个女人对我连一点亲情也没有。
我站起来说:「妈,你能不能听听你在说什么?你让我做那样的事?你真的把我当做你的女儿吗?」
我刚说完,就看见我妈的眉毛拧了起来:「好啊,养个白眼狼!我早就说,女孩子就不该读书,到现在父母的话也不听了,翅膀硬了,我还不如养条狗!」
爸这时候走过来,一把拉住我妈要打我的手:「行了!你听听你说的什么话!你说的那个梅梅,不就是……你真想得出来!」
「哎哟,我怎么就摊上你们这两个货,要不是你没本事,我至于出这馊主意?」
我看着他们两个一唱一和唱了五分钟双簧然后分开,对他们说:「周末、寒暑假,我可以做清洁工……」
他们俩同时脸上一喜,立刻把我揽过去:「女儿啊,我们家是真的没办法,弟弟后年就要上小学……」
我推开他们,淡淡地说:「别以为我会做什么龌龊事。」
「到时候人家金项链、钻石戒指送过来,你能不动心?」妈妈神色暧昧地看我。
我直接回了房间。
晚上在被窝里,我哭了很久。
为什么就没有人爱我呢?就连爸妈,也从来把我当做一个外人,工具。
我也想反抗,可是除了这里,我似乎再也没有一个可以称为家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