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蝼蚁筑仙台》由知名大神所著作的玄幻文,主角是叶青霜衔峰,这篇文章的精彩之处在于宗门被灭,只余我与师弟们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灭门夺宝者站在峰巅,慢条斯理擦了擦剑身鲜血:「弱,就该被踩在脚下;凡,就该被随意践踏。」我与唯二存活的师弟枯坐许久,才悟透这句话的含义。翌日。我从床板下拖出生锈的粉色 *** 与粒子枪:「星际的武器,好久没用过了,也不知这一枪下去,能不能击穿修士的金丹。」师弟在指间凝聚出妖冶火焰与万年寒冰:「末世求生数年,好不容易来到修真界过几天安稳日子,没想到打完丧尸又要打修士。我这一生,真是个劳碌命。」看狗都是一双深情桃花眼的小师弟,柔弱无骨地靠在一旁,收敛好一身信息素:「大家这么厉害,应该轮不到我这个 Omega 上去打吧?」「师姐,你那粉色 AK 上的铁锈不要再磕了,一打一个破伤风,神仙来了都难救。」
在大殿所有人尚未反应过来之时,我迅速从时空裂缝掏出粒子枪,冲着林奉之丹田处开出狠戾一枪。
枪的速度,比人反应的速度要快数倍。
砰——
他的丹田晕染出一片鲜红。
林奉之虽然是万剑宗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剑修,可不过才三十多岁的年纪,修为也只是个元婴。
我在御宠门时曾无数次实验过,星际的武器,究竟可以打败什么修为的修士。
在炸了数不清的屋顶后才得出清楚结论。
我那把粉丝的 AK47 老古董,可以对抗练气大圆满,在他们身上留下弹孔。
想要打穿元婴修士的周身罡气,至少需要粒子枪。
再往上的修为,则需要光粒这等稀罕物。
枪响之后,林奉之痛苦得捂着腹部躺在地上哀嚎,嘴里直嚷着:
「师尊救我,我的金丹……」
九霄仙尊迅速将一颗丹药塞到爱徒嘴中,这才拿正眼瞧了我一眼,凝聚修为冲我袭来:
「雕虫小技,以为自己拿着些不入流的法器,便能在本尊面前耀武扬威了?」
九霄仙尊乃是修真界有名的修士,至今已有一千余岁,修为更是到了大乘初期。
粒子枪已经完全没有任何用处。
我周身裹着厚厚的一层防护罩,对上他全力一击。
所有防护罩全部击穿,巨大灵力震得我满嘴浓郁血腥味。
我将嘴里的血沫咽下,将手里的光粒往九霄仙尊面门上一丢,召唤出机甲逃离此处。
并不是我惧怕这群修士,而是我来到修真界带的星际武器有限。
与虫族对战已经耗费了大半的武器。
来修真界两年,我哪怕日日窝在屋舍钻研,也不过制作出了几把最基础的粒子枪和原子弹。
更高阶的武器,还需要大量时间。
光粒遇到大乘修为,爆发出惊天巨响,让正在逃离的机甲差点失去飞行能力。
胸口处一股撕扯般疼痛,我艰难利用精神体操控机甲,刚打算飞离天审阁。
机甲一阵剧烈的震颤后,所有的仪表盘全部失灵,坚硬无比的甲身居然在半空中四分五裂。
临坠毁前,机甲开启了最后一道防御,将我安安稳稳包裹,缓慢落地,不至于摔得血肉模糊。
饶是这样,我也狼狈地摔落在地。
清虚道人指间的灵力还有残存,脸上一派肃杀。
「一个凡人,身上居然有这么厉害的法器!」
身后,受了轻伤的九霄仙尊眼底已满是警惕:
「清虚道友,此人怕是炼了什么邪术,不如三日后将人丢入诛魂阵,以儆效尤,省得什么凡人猫狗都敢来宗门叫嚣。」
林奉之还像条死狗一样在地上低低***,闻言忍不住嘶气插嘴:
「前辈,师尊,今日若不对此人重罚,怕是明日谁都可以来挑战修士的威严。」
清虚道人赞同点头:
「凡人妄图弑神,便是最大的罪过,来人,将御宠门弟子叶青霜关进水牢,三日后告诫众派,开启诛魂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