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小说,千万不要错过黎苏苏的《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主角是宋安安陆建华。主要讲述了:宋安安直接一个闪身,避开了沈招娣。“我买了啥和你有啥关系?咋滴?打算打秋风呢?”宋安安可不是原主,没那么好欺负的。想要占她的便宜,就得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了。被宋安安给呛了一声,沈招娣的脸色很不好看……
二、书友评论
说一个在段评里面最常出现的问题:错别字.
是真的多,严重的话一章里面有七八个.
有时候就是人物名字打混了.
有时男主前后职位不对,到底是团长还是营长呢.
整一本书里面大致都是不错的.
前期的宋安安的性格也够刚,撑得起整一个家.
印象深刻的霍知青,原小说女主出戏的戏份微乎其微.
整体大纲,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也是围绕女主写的. 男主更加多是在前期里面做了绿叶.
但后期的话,也有微微的感觉,从面粉厂的工作,到部队文职…(我说的好像不大合适.)
还可以,故事发展的顺其自然,平淡的日常生活。不过我好奇的是以前是外科医生,为什么不做医生了呢?三个孩子到底是谁的,没有交代;男主身为军中的佼佼者,对于女主会的很多东西怎么可能不怀疑呢?还有不理解为什么要那么多孩子?新世纪的女性连结婚这件事都已经免疫了。有些细节的地方有点儿出戏。后面基本上都是跳着看的。书荒的时候可以看一看。
这本书这个老爹是个棒槌。我看了一本穿成年代极品他亲闺女。这一本书这里面这个老爹才是牛人,直接把自己结扎了,把闺女疼的跟眼珠子一样。
1,觉得写的稚嫩。2,好多地方考看书的脑补合理点,比如,男主瘫痪怎么起床离开,男主没离开,女主怎么进的空间?3,金手指太大,女主有现代房子做空间,还可以上网,订外卖。4,看评论说男主烂桃花朵朵开。
看了一大半,至今不知道男主职位是什么,一会正连升团长,一会正连升营长,乱七八糟的,其他的还好,就是价格方面定的偏高,不过小说嘛,看看就行
三、作品赏析宋安安直接一个闪身,避开了沈招娣。
“我买了啥和你有啥关系?咋滴?打算打秋风呢?”
宋安安可不是原主,没那么好欺负的。
想要占她的便宜,就得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了。
被宋安安给呛了一声,沈招娣的脸色很不好看。
她指责了宋安安一句,“你这丫头,瞎说什么呢,谁想着打秋风了,说话那么难听。”
“既然不是,那就更没啥好看的,你管我买了啥,又没你的份!”
沈招娣:“……”
看着宋安安,沈招娣觉得自己都不认识这个丫头了。
明明脸还是那张脸,可是身上的气质感觉完全不同。
这会儿说话和带刺儿似的,以前在宋家的时候,她哪里会这样?
难怪,周红英那么厉害的老婆子也能被宋安安制住,还说她被宋家骗了。
现在和宋安安过了手,沈招娣才知道周红英说的好像不夸张。
“你个死丫头,我是你大伯娘,你咋和长辈说话呢?没教养的东西!”沈招娣破口骂道。
宋安安一点儿也不惯着她,“你有教养你会惦记别人的东西?你这么有教养,咋还让我替你闺女嫁到陆家去呢?”
“你你你……”沈招娣被气得胸口疼。
宋安安懒得搭理她,扛着东西继续往家走。
不过这会儿风一吹,宋安安背篓上盖着的布吹起来了一角。
沈招娣眼尖的看见了背篓上放着的一块五花肉。
看着份量不小啊。
要说宋安安没买什么好东西还好,看到宋安安竟然还买了肉,谁能不惦记呢。
即便宋家的条件还不错,可就是城里人,一个月也吃不上一回肉的,对他们而言,肉的诱惑力自然不用说。
沈招娣在看到那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时,就差咽口水了。
“站住,安安丫头,你买了肉啊?”
宋安安白眼道,“是啊,我买了肉,可是又不给你吃,你就甭惦记了。”
沈招娣又道,“你这死丫头,咋不知道孝顺人呢?
我们宋家将你养大的,你就应该孝顺家里的长辈。
明天你该回门了,这嫁出去的闺女都是得准备回门礼的。
这块肉你先拿给我,就当是你的回门礼了。”
沈招娣说着,就准备抢宋安安背篓里面的肉。
宋安安差点儿被沈招娣的不要脸的话给气笑了。
“回门礼?你们可真敢想。
大伯娘,宋家是养大了我,可是我不欠宋家的。
别忘了,我是替你闺女出嫁的,再多的恩情我都还清了。
你们别逼着我翻脸不认人,到时候我跑了,宋玲玲还得嫁到宋家伺候人去。”
沈招娣到底是心虚的。
谁让宋安安确实是替自己闺女出嫁的呢。
宋安安跑了,没人伺候陆建华,只怕陆家那边不会轻易作罢的。
可是让宋玲玲嫁给陆建华,伺候那个废人咋可能呢?
她家的玲玲,至少是得嫁给城里人的。
陆建华那个废人,能配得上她闺女?
沈招娣虽然惦记着肉,可是也不敢轻易妄动了。
宋安安继续拎着东西走了。
没多久,就到了陆家。
这会儿陆家人都出门上工干活儿没回来呢。
如今分了家,只能靠自己,不干活儿还能咋办?
不像前些年,陆建华每个月往家拿津贴的时候,家里的日子很好过。
干活儿不用那么积极,工分挣不够的话,直接找大队买就是喽。
反正只要有钱,啥都不用愁的。
如今没了陆建华的工资,没钱过日子,就必须得自己奋斗。
不过陆家也是有了例外的。
那就是陆芳芳。
陆芳芳作为家里的幺女,是深受父母的宠爱的。
尤其是周红英,对这个老闺女宠得很。
当初她陆芳芳的时候,都四十多了,也算是老蚌得珠吧。
周红英也希望陆芳芳以后能找个好婆家,所以给她供着念完了高中。
而且不让陆芳芳下地干活儿,省得皮肤被晒黑了。
陆芳芳自然也不愿意出去辛苦。
这样在陆家,陆芳芳就是唯一例外,不干活儿的存在。
这人在原著里也算是炮灰一样的存在,不过宋安安记得原著里提过一嘴的,陆芳芳当初和一个知青搞对象,被搞大了肚子,结果人家回城了,又不负责。
宋安安回来,将东西送回屋子去。
见到宋安安回来,陆建华的脸上顿时挂起来了笑容。
他这一上午,都在等着媳妇儿回家。
陆建华不知道自己有一天能这么期待的见到一个人。
看着宋安安扛着这么多东西回来,加上额头上因为累的渗出来的汗珠子,陆建华道,“媳妇儿,辛苦了。”
宋安安摆了摆手,“不辛苦。”
宋安安说着,又冲陆建华问道,“你这么样?还好不?肚子饿不饿,要不要方便?”
陆建华道,“我都很好,暂时也不需要方便。“
宋安安点头,“那就好。”
看着宋安安买的这些东西,陆建华好奇的问道,“安安,你咋买了这么多,哪来的票?”
宋安安知道这个不好解释,便扯了个理由道,“我去黑市买的。”
陆建华皱了皱眉头,“安安,那种地方被抓住了可是很危险的,以后别去了。”
这一次都去了,陆建华没得说,只能让宋安安以后别去就行。
宋安安点头,“好,我知道的。”
宋安安这是这么应付陆建华一句,但是下次该去还是会去。
将东西都放下了后,宋安安便拿着锅出去,将锅给洗刷干净了。
新买来的锅,得清洗一下。
锃亮的大铁锅,在这个年代还真是不好弄到的东西。
宋安安刷好了锅,又拿了煤炉煤球出去,打算生炉子。
今天午饭就能用上煤炉了,省得用陆家的土灶。
这煤炉可是比土灶好用方便的。
毕竟土灶还得打柴火呢。
当然,宋安安不是有了煤炉以后就不修灶子了。
土灶也得修一个,毕竟不用媒,会省钱些。
而且土灶的火能烧的旺,有时候多烧几道菜的时候,速度会快些。
煤炉火生起来后,宋安安就开始忙着做饭了。
中午有肉,给几个小崽子还有陆建华多做点好吃的。
小说《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