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许清雨顾墨城的小说叫做《踏雪寻梅人犹在》,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写的一本都市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里正娘子也知晓许清雨前些日子抓过一只小野猪,那野猪送到镇上也就只能卖二三两银子,她之所以提出借给许清雨三两银子,也是因为知道许清雨手里头有些钱。
这会儿里正娘子听后,笑着说道:“那成,你要是忙,把团子送过来,我帮你照看着。”
“谢谢婶子的好意,到时候婶子别嫌我烦!”
里正娘子是个心善的,再加上她现在越瞧越觉得跟团子娘投缘,笑着说道:“不麻烦,我正稀罕你家团子呢!”
里正娘子有两个儿子,膝下没有闺女,这会儿倒是想认团子娘当干闺女了,不过这事儿她还得跟自家男人说说,是以便将话题扯到旁处去了。
从里正家里出来,许清雨便朝着家里走去,想着手里又要去掉五两银子,一阵肉疼。
许清雨一脸纠结地回到家门口,就瞧见书中女主顾欢欢一脸漠然地站在那儿。
此时的顾欢欢也就十岁,肤白貌美,一点也不像乡下的姑娘,反倒像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
许清雨也凑到水缸前瞧过现在的脸,整个人年轻很多,五官也没怎么变,只是这脸一黑,就瞧着比现代丑多了,她倒是想捂成现代那样白,只不过这事儿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做到的。
“许姐姐。”顾欢欢莞尔一笑,双手背在身后,俏皮地叫道。
“哎。”许清雨心里“咯噔”一下,面上却不显,从容不迫地跟顾欢欢打交道,“你这是要干什么去呀?”
不会是来找我的吧。
这话许清雨没敢问出口。
“昨日见到姐姐,觉得很是亲切,”顾欢欢亲密地上前,握住许清雨的手,一脸真诚,文绉绉的,“便想和姐姐亲近亲近。”
她的手柔白细腻,手指纤长。
而许清雨的手粗糙枯瘪,就有多难看。
顾欢欢压抑这心中的不屑,一个土著女,还想跟她这个穿越女抢男人,呵,简直太天真了!
不过她面上还是满怀期待的望着许清雨。
若是旁人跟许清雨套近乎,她八成会礼貌的客套几句,但是现在跟她套近乎的是顾欢欢,本书女主角!
要不是本书男主角顾墨城脑子抽风了非要娶她,她一定十分乐意抱住女主角的大一腿。
只是现在大-腿是抱不成了,女主角现在恨死她了。
顾墨城果真是蓝颜祸水!
许清雨尴尬不失礼貌地抽回自己的手,笑着说道:“快进来喝杯水吧,我家穷,没啥好招待你的。”
顾欢欢一蹦一跳欢喜地跟在许清雨身后进了家门,瞧见团子正跟着一头小白狼玩耍,两眼顿时放光。
这是头狼崽子呀!
将小狼崽从小养到大,狼是个知恩图报的动物,到那时就可作为她最强有力的伙伴。
“渴了吧,喝点水。”许清雨从灶房端了一碗白开水过来了,笑着递给顾欢欢。
“姐姐,能把那个卖给我吗?”顾欢欢单手接过碗,另一只手指着正围着团子乱跳的小白。
“你是说这只小狗啊,”许清雨不明白这只狗怎么就入了顾欢欢的眼了,略有些为难,“团子特别喜欢小白,怕是不能卖给你了,不好意思。”
许清雨:糟了,我又拉仇恨了!
许清雨现在简直有些生无可恋,更没心情去看顾欢欢的表情。
顾欢欢白了许清雨一眼,狗和狼都分不清……
太后怜惜地将许清雨揽在怀里:“乖乖,哭吧,哭完就好了。哀家知道你心里苦,这也是嫁入皇家之人的命啊……至于你爹,哀家会尽力的,至少不会让人坏许家的名声。”
许清雨对着太后扯出一丝艰难地笑容:“多谢太后。”
嫁入皇家之人的命吗?
难道她至死都要被这身份困住吗?
离了太后宫中,一宫女引着许清雨往宫外走,不想在长廊中遇上了无忧。
无忧使了个眼色,那宫女便告退了。
她瞥了眼许清雨,一如既往的鄙夷:“王妃倒是手段高明,许家倒了,居然还能继续蛊惑太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