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还是回了和陆之初住的地方。
一是,我要回去拿我的行李。
二是,他昨晚给我发了一些威胁短信。
「我喝了好多酒,你不管我,我别提多自由。」
过了半小时他又发:
「不回来吗?我不舒服,药我不知道吃几片。」
当初答应和陆之初住在一起,是为了方便照顾他。
他有心脏病,总是忘记吃药,还有一些不好的习惯,我成了他的免费保姆,像个老妈子一样伺候他。
陆溟以前也有心脏病,但他没跟我说,我是在他死后在他房间里看到好多药才知道的。
我才知道原来每次我蛮横无理朝他发脾气,他都气得心脏疼,却始终不肯告诉我。
知道陆之初有心脏病后,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哄着他,我以为是赎罪。
但三年的时间,我没有驯服他这样一匹不羁的野马,反而让我越来越怀疑自己做的根本就是错的。
即使偶尔的心动,我也不清楚到底是对他,还是对与他拥有相似的脸的那个人。
与其这样折磨,不如好聚好散。
开门换鞋的时候,我在门口发现了一双女鞋。
我看了两秒,房间里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属狗的吧,人家腰都快断了。」是班花。
「快起来啊,你要吃面还是粥?」
「随便!别烦我。」这是陆之初,「你昨晚不是很喜欢?」
我花半分钟消化了这里昨晚发生了什么事,尴尬得不知道该进去,还是退出。
正在这时候,班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