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倒霉,连风都要欺负她。
看起来纤瘦瘦弱的她,在冷风中倔强地捏了捏拳头:傅易时,你失忆了,我不怪你。
傅易时让李婶给他收拾了一间客房。
一到客房,他就冲了个冷水澡。
洗澡的时候,他冲洗着被叶长桉亲过的每一个地方。
捧着流水的手突然顿住。
唇齿间还有叶长桉留下的香甜气息。
仔细回味,很是清晰。
那是一种酸酸甜甜,像是菠萝的香甜味。
和她接吻竟然是这种感觉,明明排斥,却觉美好。
真是一种奇怪而让人讨厌的感觉。
一想起和她接吻的感觉,身体里的血液再一次倒流,难耐得让人难受。
明明他对别的女人,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真是让人发狂。
这一夜,傅易时并没有睡好。
而叶长桉,也觉得夜里漫长如整个蛮荒岁月。
隔天,她早早就去上班了。
进门诊室一看,一个早上,挂她号的病人就有110多个,得抓紧时间了。
但她还没开始叫号,就闹起肚子,几乎两分钟跑一趟厕所。
她想起早餐的时候,舒兰一直盯着她那杯牛奶。
直到她的牛奶喝完了,舒兰才没有看她。
还真是会折腾,这白血病出仓才第二天,就开始整她了是吗?频繁跑厕所的叶长桉,身体都快虚脱了。
还好同事简奕帮她顶了个班,否则挂她号的那些病人,就要白跑一趟了。
中午下班,简奕给她送了午餐,“明月轩的老火白粥,还有小菜。
你肠胃不好,吃这些正好。”简奕追了她四年,明知她心里只有空难遇难的老公,却还一直在追她。
他送来的粥,真的很温暖。
如果这个时候,能喝一口简奕送来的粥,难受的胃一定会很舒服。
但有的深情无法回应,就不能给予希望。
叶长桉心狠道,“简医生,我结婚了。”明明这段婚姻,有着无言的痛。
可在简奕面前,她笑得如沐春风,尽量地不让他知道,她其实并不幸福。
那一刻,简奕端着粥的手,不由颤抖。
叶长桉在他的眼里,看到了一种世界末日般的绝望。
她知道,他一定很痛。
求而不得,爱而不舍的痛。
她深深体会过。
简奕是个优秀的男人,明明家里经商,是个妥妥的富二代,却偏偏要选择做一个行医救人的白衣天使。
他的手术做得极棒。
年纪轻轻,就拥有呼吸内科第一刀的称号。
他救了许多的人。
为了救人,他经常在手术台上,一站就是二三十个小时。
有一次手术成功做完后,他虚脱到晕过去。
他经常帮助看不起病的病人,一捐钱就是几千,几万,几十万……最重要的是,他追了她四年,从未放弃。
尽管四年来,叶长桉各种拒绝,他还是坚持对她嘘寒问暖,对她关心体贴,对她十足的暖。
如果没有遇到过傅易时,她肯定不会拒绝简奕。
然而,人生没有如果。
爱情,也不分对错。
她笑着把简奕送来的粥接过来,“谢谢你的粥,我收下了。
但这是最后一次,以后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你会遇到比我更好的姑娘。”她欲走,简奕在身后喊住她。
“长桉……”她回头,心有不忍,却很坚决,“还有事?”“他是谁?”简奕眼眶红着,心痛道,“总要让我知道,我到底输给了谁。”想到如今的傅易时,叶长桉心如刀割。
她却隐着痛,嫣然一笑,“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介绍给你认识的。”“我不相信,你这是找的拒绝我的新借口,对不对?”简奕说什么也不信。
而叶长桉知道,要他死心,就得说出真相,“是真的,我结婚了,和傅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