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完成任务后,我狠心丢下了一手被我养大的男主,回到了现实世界。
本以为就此别过,永世不会再见。
但不久后,我又穿了回去。
长安城的街上一如既往的繁华。
这是我穿回来的第三天,身无分文,此刻正盯着对面冒热气的馒头流口水。
系统打着游戏,根本不在意我的死活,「都让你去找男主了,你偏不去,那你熬着吧。」
他不说话还好,一说话我简直气炸了。
「你说的这叫什么狗话?先是骗我来做任务,我给你完成了,好不容易离开,你又说世界紊乱让我回来,站着说话不腰疼,当初的事情你也知道,我现在哪有脸再去找他?」
「什么叫骗?分明是你自己答应的!」系统抱胸跟我对喷,唾沫星子都快吐在我脸上了,「你以为我想来啊?要不是你第一次来搞砸了,我用得着来第二次?」
我无话可说。
因为这确实是我的锅。
要怪,只能怪我当时瞎了眼上了贼船吧。
我上大二的时候,晚上兼职完回学校,被车撞了。
司机肇事逃逸,我当场去世,死之前脑子里满满的都是账户里还没花完的几万块钱。
我流下了眼泪。
早知道有这一天,昨天吃螺蛳粉的时候我就多加一颗蛋了。
然后,系统就来了。
「我可以让你复活,作为代价,你要完成一个任务。」
打小没父没母的我挣这点钱不容易,不花完就死实在有点亏,当即就同意了。
系统说我的任务,是要穿越到别的朝代,将未来会变成大奸臣的男主改造成善良温润又正能量的好青年。
明明任务完结得好好的,谁知道我这一走,他就不知道为啥崩坏了,所以现在只能再来一次。
「别说了,快想想我怎么才能合理地出现在他面前。」
在这条街蹲了三天,远远地看见过他的马车经过,我总是不敢上前。
说实话,我还挺好奇的。
系统说过,各个世界的时间不一样,对我来说,只是走了两个月,对他来说却是五年。
五年的话……他应该变化很大吧。
短暂的沉思间,系统突然激动了起来。
「来了来了!你快上啊!」
我猛地回头,就见不远处驶来一辆马车。
那马车通体漆黑,却不普通,四面皆被昂贵精美的丝绸包裹,奢华不已,更别说四角镶嵌着的四颗硕大的红宝石,驰骋之际,竟像那流动的火。
「这小子混得真不错。」我欣慰地叹道,不由得想起了初见他的时候。
那时的他不过七八岁,虽贵为相府嫡子,生母却早逝,被丞相父亲新娶的继室百般折磨,平日里肚子都填不饱,只能在那偏院里的柴房苟延残喘。
系统直接把我送到了那间柴房。
彼时我还穿着现代的衣服,短袖牛仔裤,头发也是黄色的卷发,脑子懵懵的还没反应过来,就突然被掐住了脖子。
奋力挣扎之中,我看到掐着我的竟然是一个孩子。
幸亏他还小,再加上很瘦,我稍微挣扎就摆脱了他的桎梏。
「咳咳咳……你谁啊,掐我干吗?」
这么小怎么就这么狠呢,我还想骂几句,对上那小孩的目光,顿时就说不出话了。
他脸上脏脏的,看不清具体长什么样,只是那双眼睛,让我的心狠狠震了一下。
黑色的,幽寂的,眼眶发红,就像是困境中的幼兽,下一秒就会杀掉所有威胁他的人。
我咽了咽口水。
「系统,这是哪里?」
系统沉默了一会儿,「你面前的就是男主,萧焱。」
这下轮到我沉默了。
「你……确定?」
「确定。」
「你是要我改造他?还是让我来送人头?」
系统解释,「所以才让你穿到这个时候嘛,要从小灌输正确的思想……」
我:「……」
系统大致给我讲了讲他的情况,我边听边打量着他,他也戒备地看着我,一刻都不曾放松。
这么瞪下去也没结果,反正以后要跟他一块相处下去,我便主动示好,露出一个自认为完美的微笑,「那个……你好啊,我叫赵班班……」
小样,姐这么风华绝代,迷死你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小鬼头。
少年没什么反应,只是收回了视线,神色冷漠,出口之语简洁明了。
「滚。」
我:「……」
「你快上啊,愣着干吗?」
系统的尖叫将我拉回了现实,我迈出了半步,又缩了回去。
「要不……明天再说?」
系统:「……」
回破庙的路上,系统一直数落着我。
「拖拖拖,你就知道拖!第几天了?咱们过来是干什么的?吃干饭的吗?」
因为上次任务的失败,系统被扣了好多奖金,戾气很重,动不动就骂我。
但我也很委屈啊。
「干饭都没得吃!」我心酸不已,「你看看我过的是什么日子?昨天冒着生命危险偷了俩包子,今天的饭又没着落!我好想吃肯德基……」
系统没有反驳,过了好久才闷闷地说:「昨天给你盯好了,你最爱吃的那个醉仙楼,一到晚上都会把客人吃过的剩饭送给路边的乞丐,等会儿你早点去占个位……」
我哇的一声哭了,吓了系统一跳。
「你你你干吗?」
「你果然还是爱我的!之前第一次做任务,咱们多么默契,这次回来,你简直变了一个统,伤透了我的心……」
系统:「……」
「没想到你还会注意这些,看吧,我就知道你心里还有我!」
系统别过脸,冷冷道:「我是怕你饿死,饿死了一切就都无法挽回了。」
不管他再怎么嘴硬,我都不在乎了,「咱俩别再吵了,我不拖了,明天就去找男主,这次要齐心协力,必须完成任务!」
系统哼道:「算你识相。」
天快黑的时候,我就离开了破庙。
这间破庙是我这两天的栖身之地,破得不可理喻,得亏没下雨,不然我会更惨。
作为长安城最有名的酒楼,醉仙楼自然不同凡响。无论达官显贵,江湖义士,还是商贾员外,书生戏子,都常常汇聚于此,谈今世论前朝,笑说风俗之闻,怒斥不平之事。
我最喜欢的就是这里的荷叶鸡,过去萧焱时常会买给我吃。
萧焱发达后,我也跟着享福,时间一长,嘴就叼了。不管多好的东西,我吃两次就腻,唯独这个荷叶鸡,简直是百吃不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