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寨。
陆星月迷迷糊糊地转醒,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一间简陋的卧室中。
看周围的环境陈设,有点眼熟,但具体又想不起来到底是哪里?
“老大,你总算醒了,你晕倒在回寨子的路上,幸亏我和树墩下山来找你,不然你就被野狼叼走了!”
“老大,老寨主临终前,把你托付给我和墩子照顾,是我瘦猴没用,没照顾好老大!”
“老大,你不是去找米行老板商量赊账买过冬粮食的事情吗,怎么弄得全身是伤?”
“到底是谁把你打成这样子的,弟兄们帮你报仇去!”
“……”
这时,有两个穿着打补丁衣衫、长相有点磕碜的小年轻,哭天抢地的推门进来。
二人一进门,就冲到陆星月的床头,噼里啪啦跟倒豆子似的,说了一大堆话。
陆星月眉头微微蹙着,竖起耳朵凝听,始终一言不发。
虽然她替代原主活了下来,但关于原主的记忆,其实并没有完全继承。
之前,她跑路的半道上,突然脑袋就跟要炸开似得,疼得不行。
然后就两眼一抹黑,昏过去了。
耳旁,时不时响起二人不着边际的嘚啵话音,陆星月飞快地处理信息,大致弄清楚了情况。
原主是这方圆百里赫赫有名的黑风寨的大当家。
简单来说,就是山贼窝的头子。
不过,原主并非老寨主亲生,而是十六年前从外头抱养回来的。
老寨主一生没有娶妻生子,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娘,将原主抚养成人。
虽说,山寨里都是一群草莽,但是,老寨主一直把原主当成大家闺秀培养。
识文断字,琴棋书画,自幼就请师傅教习。
而原主也很争气,小小年纪,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
奈何,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一个月前老寨主突发恶疾,撒手人寰,只留下一个当千金小姐娇养在寨子里的原主。
以及寨子里一大帮被世道逼得走投无路,拖家带口上山投靠黑风寨的弟兄们。
山贼窝里养出一个千金小姐?
当山贼不打家劫舍,反倒奉行“自给自足”,开山种地,这都什么鬼?
脑瓜子被两兄弟吵得“嗡嗡”响,陆星月伸手掏了掏耳朵,轻咳着开口。
“那什么,你俩也别嚎了,你们老大虽然挨了打,但对方也没讨到什么便宜。”
给死变态男人的那记撩阴腿,可是老娘的独门秘招。
对男人的雄性功能,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
变态贱男把原主给折磨死了,本姑娘就送他下半身无能为力,没儿子送终,也算对得起原主了。
女子脆生生的豪迈话音,在简陋的屋子里,悠悠荡开。
瘦猴和树墩两兄弟彼此对视了一眼。
“哥,你有没有觉得,今晚老大说话的气势很足、梆梆硬的,跟平常捏着棉花似的,不大一样?”
树墩把脑袋歪向一边,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瘦猴眼珠子转了转,偷偷拧了弟弟大腿一把,没好气道。
“你傻啊,老大这次下山遭了这么大的罪,能不变嘛!”
“要还跟以前那样娇滴滴的,怎么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世道活下去?”
听到这话,树墩一脸认同地点头,连连道:“对对。”
陆星月将兄弟二人的互动看在眼里,此二兄弟是陪着原主一起长大的。
简单来说,就是老寨主给原主安排的贴身保镖差不多。
通过读取二兄弟交流的唇语,陆星月知道自己的变化,已经被二人无障碍的接受,心不由安定了下来。
既来之,则安之。
虽然开局处境不好,但老天既然给了她一次重活的机会。
刀口舔血的日子,她肯定不会再过。
这一世,她要活得潇潇洒洒,享尽人间富贵荣华,直到寿终正寝。
赚赚票子,搞搞事业,置宅置地,在大业朝这个民风开化的地方,闯出一番属于自己的天地。
当然啦,要是能再养几个帅气的小白脸,就更好了。
啧啧啧,想想都有些小激动!
“对了,跟你们透个底。”
“我这次下山伤到了脑袋,有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
“若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遗漏,你们两个得提醒我一些。”
为了避免以后麻烦,陆星月信口编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失忆理由。
听到这话,树墩不由急得嚷嚷了起来:“老大,那你还记不记得老寨主临终前,把一个信物交给你保管,你放在什么地方了?”
瘦猴也很紧张,忙不迭地补充:“老大,那件信物关乎你的身世,你什么都能忘,这可千万不能忘啊!”
“信物?”
陆星月眼底掠过一抹迷茫,下意识地开口。
说实话,关于她身世信物藏在什么地方,她还真没什么印象。
树墩:“完了,完了,这信物一直都是老大自己收藏的,连我和我哥都不知道在哪里,这可怎么办?”
瘦猴:“老大,你可别开玩笑,你再仔细想想!”
陆星月倒是一脸无所谓,伸手一把勾住两兄弟的脖子。
漫不经心道:“反正信物又不会长腿跑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它就自己跑出来了呢。”
“当务之急,咱们还是先解决寨子里弟兄的过冬温饱要紧。”
就在陆星月打算好好当这个山寨当家,带领弟兄们发家致富的时候,屋外头突然响起一个火急火燎的禀告声。
“老大,大事不好了!”
“有、有个有钱公子哥闯进咱们山寨了……”(那人带了一大帮人,还说是你未来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