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些读过的书,都会在未来铺就在你脚下的路,学过的每一点知识,都会在某一天,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回馈到你的身上。”
目录
1.继承的概念及定义
1.1继承的概念
1.2 继承定义
1.2.1 定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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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继承基类成员访问⽅式的变化
1.3 继承类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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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类和派⽣类间的转换
3.继承中的作⽤域
3.1 隐藏规则:
3.2 考察继承作⽤域相关选择题
1.继承的概念及定义
1.1继承的概念
继承(inheritance)机制是⾯向对象程序设计使代码可以复⽤的最重要的⼿段,它允许我们在保持原有类特性的基础上进⾏扩展,增加⽅法(成员函数)和属性(成员变量),这样产⽣新的类,称派⽣类。继承呈现了⾯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层次结构,体现了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过程。以前我们接触的函数层次的复⽤,继承是类设计层次的复⽤。
下⾯我们看到没有继承之前我们设计了两个类Student和Teacher,Student和Teacher都有姓名/地址/电话/年龄等成员变量,都有identity⾝份认证的成员函数,设计到两个类⾥⾯就是冗余的。当然他们也有⼀些不同的成员变量和函数,⽐如⽼师独有成员变量是职称,学⽣的独有成员变量是学号;学⽣的独有成员函数是学习,⽼师的独有成员函数是授课。
下⾯我们公共的成员都放到Person类中,Student和teacher都继承Person,就可以复⽤这些成员,就不需要重复定义了,省去了很麻烦。
1.2 继承定义
1.2.1 定义格式
下⾯我们看到Person是基类,也称作⽗类。Student是派⽣类,也称作⼦类。(因为翻译的原因,所以既叫基类/派⽣类,也叫⽗类/⼦类)
1.2.2 继承基类成员访问⽅式的变化
总之,就是取权限最小的那个。
1.基类private成员在派⽣类中⽆论以什么⽅式继承都是不可⻅的。这⾥的不可⻅是指基类的私有成员还是被继承到了派⽣类对象中,但是语法上限制派⽣类对象不管在类⾥⾯还是类外⾯都不能去访问它。
2.基类private成员在派⽣类中是不能被访问,如果基类成员不想在类外直接被访问,但需要在派⽣类中能访问,就定义为protected。可以看出保护成员限定符是因继承才出现的。
3.实际上⾯的表格我们进⾏⼀下总结会发现,基类的私有成员在派⽣类都是不可⻅。基类的其他成员在派⽣类的访问⽅式 == Min(成员在基类的访问限定符,继承⽅式),public > protected >private。
4.使⽤关键字class时默认的继承⽅式是private,使⽤struct时默认的继承⽅式是public,不过最好显⽰的写出继承⽅式。
5.在实际运⽤中⼀般使⽤都是public继承,⼏乎很少使⽤protetced/private继承,也不提倡使⽤protetced/private继承,因为protetced/private继承下来的成员都只能在派⽣类的类⾥⾯使⽤,实际中扩展维护性不强。
1.3 继承类模板
2. 基类和派⽣类间的转换
1. public继承的派⽣类对象 可以赋值给 基类的指针 / 基类的引⽤。这⾥有个形象的说法叫切⽚或者切割。寓意把派⽣类中基类那部分切出来,基类指针或引⽤指向的是派⽣类中切出来的基类那部分。
2. 基类对象不能赋值给派⽣类对象。
3. 基类的指针或者引⽤可以通过强制类型转换赋值给派⽣类的指针或者引⽤。但是必须是基类的指针是指向派⽣类对象时才是安全的。这⾥基类如果是多态类型,可以使⽤RTTI(Run-Time Type
Information)的dynamic_cast 来进⾏识别后进⾏安全转换。
3.继承中的作⽤域
3.1 隐藏规则:
1. 在继承体系中基类和派⽣类都有独⽴的作⽤域。
2. 派⽣类和基类中有同名成员,派⽣类成员将屏蔽基类对同名成员的直接访问,这种情况叫隐藏。
(在派⽣类成员函数中,可以使⽤ 基类::基类成员 显⽰访问)
3.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成员函数的隐藏,只需要函数名相同就构成隐藏。
4. 注意在实际中在继承体系⾥⾯最好不要定义同名的成员。
3.2 考察继承作⽤域相关选择题
3.2.1 A和B类中的两个func构成什么关系(B)
A. 重载 B. 隐藏 C.没关系
3.2.2 下⾯程序的编译运⾏结果是什么(A)
A. 编译报错 B. 运⾏报错 C. 正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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