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大家所见,我是个孤儿,是在善堂子里面长大的。
说是善堂子其实也不尽然,其实就是个底下黑工厂,我们都是里面的童工,每天就是折纸盒子,折一个一毛钱,养得善堂子老板白白胖胖有钱送女儿出国留学——而老赵,是里面的义工。
其实老赵年纪没有那么大,那时候许是也就二三十岁的样子,带点儿读书读傻了的傻劲儿天天来做白工,还自己出钱给我们这群皮包骨头的小孩加餐吃。
善堂子是什么地方,活似个斗兽场似的,这里就是城市的垃圾堆。不管是出身名门世家的,还是破落户养不起的,沦落到这里来了就都是没人要的。
老赵那个时候读博,读得年纪轻轻就谢了顶,读得听说吃了三次安眠药,读到导师都怕了他,不得不放任他。他倒好,花那么大气力成为高端人才也不干事,天天跑这个善堂子里面来喂小孩洗厕所。
他说他是被学术放逐的人,我们是父母不要的人,实在最合衬。
那时候沈二少爷连个沈家姓都没有,柳丝丝是父母生多了就不要了的叫柳二条的女娃,我是个扒饭店垃圾桶的好手。
现在沈二少爷执掌沈氏集团,柳丝丝是当时最炙手可热的天才设计师,而我赵二七是个犯罪嫌疑人。
这叫什么?
这叫命。
这人呐,就是要认命,也要服气,只是有时候,这人活着,总要为点什么。
我觉得我就是为这不服气。
人家都是花钱把人从牢里往外捞,沈二少爷是花钱送我去蹲大狱。
可惜他太有钱了,可幸柳丝丝的驾驶手艺不怎么样所以那夜大雨她开得不快,总之人家腿断了两条,但是沈家给的钱能让他躺在床上舒舒服服过完下半生,所以谅解书很容易就下来了。
所以我居然没一蹲大狱就狱底蹲穿,只是判了几个月,还能缓刑。
这时候我已经拘留十来天了,浑身脏得看不出来是个人形。当庭宣判前我才洗上澡,等我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地准备走上被告席的时候,不由得下意识对第一排的两人微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