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没有坐下,反而后退了一步,眼含羞涩。
「我叫闻煜。
「我有正经工作,有钱,可以养你。」
说完,他抬手摘下帽子和口罩。
皮肤苍白,瞳仁漆黑,偏阴郁的长相,还算耐看。
他小心翼翼又期待地看向我。
我咋咋舌,点评:「还行。」
闻煜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点失落。
「对不起,我不够好看。
「但我的钱可以都给你,我知道,你这两天没钱了,外卖点的都变少了。」
闻言,我眼睛亮了亮,朝他伸出手。
结果闻煜羞答答地把手搭了上来。
我一把拍掉:「卡。」
闻煜慌了一瞬:「我……我没带在身上,明天拿给你好不好?」
「行吧。」
然后,一阵沉默。
我刚没吃饱,现在嘴巴有点痒。
我摸出一颗糖,嘎巴嘎巴地嚼着问:「你(嚼嚼嚼)为什么(嚼嚼嚼)要当变态(嚼嚼嚼)啊?」
闻煜从善如流:「我不是变态,我是喜欢你。
「宝宝,见你第一面我就好喜欢你,想把你永远留在我身边。
「去上班的时候想拉着你的手,开车的时候想亲亲你的脸,晚上睡觉都想抱着你。」
他一边说着一边向我靠近。
我歪了下脑袋:「你想把我分尸?」
闻煜一怔,随即不好意思地挠头:「被你发现了。」
「……」
这可不是什么好话题。
「我要睡觉了。」
闻煜撒娇地拉了拉我的手:「我不想睡床底了宝宝。」
我脱鞋躺下:「随便。」
下一秒,闻煜紧跟着爬上床。
他激动又兴奋:「宝宝你好香。」
他像八爪鱼一样缠着我,我挣了两下挣不开,也懒得动弹了。
在我睡着后,闻煜睁开眼睛,轻轻地在我脖颈处蹭。
「宝宝,我真的好喜欢你啊,你好乖。
「你和她们都不一样。
「宝宝,你也喜欢我的,对吗?」
他笑得满足,伸手从裤兜里拿出藏了很久的折叠刀,扔到床底。
随后重新抱着我,美美地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