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我出手,就有蠢货抢在我前面。
大概是皇城中哪个商贾家的小姐,兜里有几个臭钱,硬要给周时玉赎身跟她。
若是平阳侯府没有被抄家。
这些阿猫阿狗,连见他一面的机会都没有。
“别给脸不要脸,跟了本小姐,本小姐不会亏待你!”
“把本小姐伺候舒服了,本小姐说不准还给你个名分。”
我把玩着手中酒樽。
冷眼看闹事的人,砸了周时玉手中的古琴。
她绣鞋擦在断裂的琴弦上,扯碎了周时玉轻薄的玄衣。
衣襟扯裂,南风馆里暧昧的烛灯,照在他精致如蝶的锁骨上,暖玉一色的胸膛撩人眼热。
南风馆里垂涎的抽气声,嘲笑声,响成一片。
我呼吸停滞一瞬,蓦然烦躁起来。
我看上的人,没有被别人欺负的道理!
那女子的手,没能落在周时玉胸口上,被我带来的护卫拿刀拦下。
她好事被打扰,横眉冷对:“你是谁?没看见,他是我先看上的人?”
“一万两银子,我买下他了!”
我淡淡睨了她一眼,自报家门:“长公主沈蓁。”
“这人,本宫也看上了。”
“十万两银子,他值这个价。”
长公主的名号一出,那女子的脸色,肉眼可见的白了。
皇城内,有谁不知我沈蓁,嚣张跋扈,只手遮天,身边面首无数。
我亲自蹲下身,察看周时玉的伤势。
方才的拖拽,他青丝散乱,缠绕在凸起滚动的喉结上。
我没忍住,咽了下口水。
嘴唇磕破,血迹染在唇珠上,在他瓷玉色的肌肤映衬下,竟生出一种破碎,想要狠狠亵渎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