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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病危,手术费要三十万。我那个跟我从小卷到大的青梅,江晴,直接把一张银行卡甩在我脸上。“钱,我出。”“娶我。”我看着她,这个在搬家公司力气比我还大,业绩永远压我一头的女人。整个公司的人都知道,我,陈劲,最烦的就是她。我咬着牙,瘸了的右腿传来熟悉的刺痛。“江晴,你这是在羞辱我?”她一步步逼近,身上有淡淡的汗味和阳光的味道,不像个女人,像座山。“陈劲,我只是不想再跟你争了。”“你娶了我,我的车队、我的人脉、我赚的每一分钱,都是你的。”“你再也不用拖着这条腿,跟我抢那几百块的单子了。”她的话像刀子,扎得我心口发疼。我红着眼问她:“为什么?”她盯着我看了很久,眼神里有我看不懂的东西。“因为,我腻了。”01我最终还是签了那份“婚前协议”。与其说是婚前协议,不如说是卖身契。上面白纸黑字写着:甲方江晴,
第3章3沈修年怒火中烧,猛地站起身。他冷笑一声,直直地逼视着我的眼睛。“好,很好,霍允熙我看你一会儿还能嘴硬到什么程度!”说完就抬手对拍卖员做出了手势,脸上渐渐荡起残忍的笑。“这条狗,我点天灯!给价一个亿!”全场哗然。所有参与拍卖的老板们纷纷议论起来。“不虚此行啊兄弟们,沈老板这下子真的是名利双收了,只要他老婆一家死在这里,霍氏就能被他一口吞下,以后完整的千亿帝国,就是他一个人得了。”“这沈太太到这种时候了还这么嘴硬,我倒是要看一看,一会她全家在她面前被解剖的时候,她还能不能嘴硬得起来!”“敢得罪沈总心尖上的女人,这个黄脸婆也是好日子过够了,还真以为自己能只手遮天呢,这下子不仅仅是打脸了,连命都快没了。”我如遭雷击。当然知道沈修年点天灯的含义。他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把我逼近了死胡同,只要我继续跟
婚礼现场的音乐悠扬得有些过分,香槟塔折射着水晶吊灯的光,晃得人眼睛发晕。满座的宾客低声谈笑,衣香鬓影间流淌着一种心照不宣的期待——等着看一场天作之合的圆满。陆辰站在小小的舞台上,一身剪裁完美的黑色礼服,衬得他身形格外挺拔。他脸上没什么表情,既没有新郎该有的紧张激动,也看不出丝毫异样。只有他自己知道,握着话筒的掌心,干燥而稳定。司仪第三次凑过来,声音压得低低,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焦躁:“陆先生,阮**的电话还是打不通。这……吉时已经过了八分钟了,您看……”台下,细碎的议论声开始像水泡一样悄悄冒头,再也压不住。“怎么回事啊?”“新娘子呢?”“没见着人啊,这都几点了……”“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陆辰的目光淡淡扫过全场,那些或好奇或担忧或纯粹看热闹的脸,在他眼里模糊成一片斑斓的背景板。他甚至极轻地勾了一
女孩叫陆依依,刚满二十,鲜活得像沾着晨露的花骨朵,依偎在他怀中,笑得又甜又纯。身旁的朋友打趣:“砚哥,这么宠,不怕未晞姐不高兴?”他抱着陆依依,唇角勾着一抹慵懒又凉薄的笑:“未晞啊……可能是这些年我爱她爱得太过轰轰烈烈,耗尽了我所有***。现在对她,实在提不起兴趣。只有依依,才能让我这颗心重新活过来。不过这么多年感情,我也放不下她。以后,就让未晞和依依……和平共处吧。”众人诧异道:“未晞姐能答应?”他轻笑,那笑声里带着十足的把握和漫不经心的残忍:“她不答应又能如何?她只有我了。”阮未晞站在厚重的包厢门外,浑身冰冷,像是被人兜头浇下了一桶冰水,连血液都冻僵了。他不知道。她是只有他了。但被他轰轰烈烈爱过的阮未晞是个犟种。她的人生词典里,没有“和平共处”,只有“唯一”和“全部”。当他允许让第三个人
第10章“不把野菜种完,今天就不许吃饭!”洛洛:“...”菜地旁,沈妙妙嘴里叼着一串***葫芦,坐在凳子上翘起个二郎腿,悠哉游哉地看着洛洛把野菜,一棵一棵地种回去。一旁的两个侍卫急道,“**,这种脏事还是让我们来做吧,洛洛她还小。”“我不管,这野菜是她让你们**的,我就要让她从小就学会,一人做事一人当。”沈妙妙扭过头,打趣地扫了一眼两人,道,“对了,你俩先回去吧,这几天洛洛就留在我这里,好好给我把这些野菜给养活了。”“可是...”“可是什么可是啊,有我在,洛洛还能出事情不成?”那两个侍卫也说不过这个大**,只好听命转身离开了田地。洛洛的小身板倚靠着锄头,眼睛泪汪汪的,依依不舍地伸手想要去挽留那两个侍卫。突然,沈妙妙瞪了一眼洛洛,吓得她连忙低下头继续种起了菜。这架势,像极了一个严母教育起了自己
第1章林夏清的猫被人虐杀而死。发现团团的时候,那惨状如噩梦般刺痛双眼。团团的两个眼珠子被生生挖出,留下空洞诡异的眼窝;指甲和牙齿全被人为拔掉,伤口处血肉模糊。它的脖子上更是被铁丝缠绕了二十多圈,导致严重变形,四肢也被铁丝一层层捆了起来,甚至能看见血肉间白森森的骨头。忍着生理和心理双重剧痛,林夏清安葬好团团后,红着眼直奔家中,要找林南栀算账。因为林南栀不喜欢她的猫,不止一次趁她不在家的时候,将她的猫丢到楼道。但她的团团很乖,会认家门,每次都会在家门口乖乖的等着林夏清下班回来。本来,她打算下个月和未婚夫领证后,就带着团团搬离这里,没想到这次却发生了意外!林夏清回到家门口,门半掩着。屋内传来林南栀嘲笑的声音:“不是,这个林夏清还真把这猫当成她的孩子啦?发朋友圈找就算了,居然还在各个群里发找猫的悬赏
我是太子的试毒工具,十年替他挡下七十三次暗杀。最后一次中毒,太医说我活不过三个月。太子握着我的手说:“孤会找到解药。”可第二天,他为救落水的白月光,取走了我唯一的续命药。我咳血轻笑:“殿下,这次我真的要死了。”他烦躁呵斥:“别闹,月儿等着药救命。”我死的那晚,东宫梅花尽数枯萎。太子疯了一样冲进我的院子,却只找到一封用血写的信:“第十年,第八十三条命,还你了。”01胸口疼闷,随即喉咙处一阵腥甜,我侧过头,暗红的血呕在了床榻边的银盂里。空气里充斥着铁锈味,带着内脏衰败的腐气。殿内灯火昏黄,只点了一盏,映得四壁清冷。这里是东宫最偏僻的角落,太子沈玦赐给我的院子,名为静养,实为等死。三个月前那场宫宴,刺客混在献舞的伶人里,淬了碧落毒的短剑刺向沈玦,此时我的用处到了,想也没想地扑上去。剑锋划开了我的手
我死在手术台上时,季言初就站在外面。隔着玻璃,我看见他通红的双眼。他恨我,恨我逼他娶我,毁了他和初恋。可他现在却抓着医生的领子嘶吼。「救她!我命令你们救活她!」「苏念,你不是最会耍手段吗?你怎么能就这么死了!」再睁眼,我回到了我们的订婚宴。季言初,这一世,我成全你。1我爱季言初,整个云城上流圈子都知道。可他不爱我,甚至可以说是厌恶。「苏念,你这种大**的喜欢,廉价又令人作呕。」他当着所有朋友的面,将我送的情书扔进垃圾桶。可我就是犯贱。就是喜欢他。不管他怎么羞辱我,我都像个没皮没脸的哈巴狗,跟在他身后。2后来,我们家公司出手,挽救了濒临破产的季家。条件是,他必须娶我。我爸知道我有多爱他。所以他用这种方式,帮我圆梦。我不是不知道这对季言初来说有多屈辱。可我太自私了,我想,只要能嫁给他,他总有一天
“芙儿,你我虽有婚约,但这些年,我真正心仪之人,一直都是芷儿。”“芙儿,你要懂事一些,多让让芷儿,这正妃之位,我本就是一直给芷儿留着的,你做侧妃我也一样会疼爱你。”“明日中秋夜宴,我便向父皇请旨,为我们三人赐婚。”“芙儿,芷儿和你同为侯府嫡女,她做正妃和你做正妃是一样的,你说对不对?”……“对对对,你说对就对,你这么喜欢让,别跟太子争啊?***!”应羽芙从睡梦中被气醒,一巴掌狠狠甩了出去。啪!二皇子脸上顿时多了一道五指印。二皇子瞠目结舌地看着对面少女,一脸无法置信。旁边的货架上,翻看珍宝首饰的一位大胡子胡商听到动静,猛地扭头朝这边看来。眼中全是看到八卦的兴奋。应羽芙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这才想起,自己昨晚彻夜未眠,今天这是在华宝阁的桌子上趴着睡着了。不过,想到自己刚刚做的那个梦,她的未婚夫,心里
3我羞红了脸,不好意思的低头:“可......可以啊!”这也不是喜欢,我也知晓。后面高中我们还是上的一个学校,学校里有好多人追他。而那时的我眼里只有学习,可以说是喜欢实验和研究,所以没有什么人关注到我。可他一直追在我身后,他说:“你能给我补习吗?”我点头同意。他一直含笑看着我,见我害羞就打趣我说这孩子长大以后都不用买腮红。我开始心动,开始期待。我知道这就是喜欢,是不可勿视的热烈的喜欢。他在夜幕之上,星火之下给我表白,风呼呼的吹,吹红他的眼,吹红我的脸。吹着吹着耳边响起尖叫声。顾页叫我看他,我看到他单膝跪地,却又痞里痞气的模样。现在想来不过是试探,不是试探我而是陆依依,我不明白自己办什么会昏头。电话**打断我的出神,顾页低沉的声音一下一下的敲击着我的心脏。“林昀,我们晚些结婚吧!医生说现在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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